河圖洛書發微 (1)
總結

總結

承《道德經》及《內經》對「道」及「陰陽」的闡發,在一系列推演中揭示了河圖洛書之數列變化不但含藏陰陽五行之理,其理亦與《內 經》及老子所展述對「道」的認識並無二致。所以河圖洛書不單是易學的源頭,更是中醫學的源頭,即所謂「醫易同源」,兩者皆同源於河圖洛 書,並在四象後,醫易在「六八之間」分道揚鏢─ 一個主要取「象」類 之,一個主要以「數」推之,但兩者都沒有脫離河圖洛書這個象的母體, 且時有交雜。前者畫出一個圓圈,並指出圈上升浮降沉、生長化收藏、 生長壯老已之所在;後者則而細緻地指出圓圈上的某點所揭示某事件之 發生、發展及終結的情態 ─ 兩者同是對「道」的根本及變化以不同的側重點,作了不同面向的展述。[1]

老子於《道德經‧第一章》謂:「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2]故常無欲,以觀其妙[3];常有欲,以觀其徼。[4] 此兩者同出而異名, 同謂之元[5],元之又元,眾妙之門」 ─ 此豈不與河圖洛書「有無相成」 之義相應也哉!

另外,從河圖的數字排列方式所計算出陽的量變,亦說明了升浮降 沉,也就是氣運動的變化軌跡與量的多寡是對應的。洛書的陰量數值變化及由此所來的五行逆向運動,亦充分地相應於「從無生有,從一而多」 的生化過程。換言之,河圖洛書那些數字的排數並非偶然,而是與「道」 相合,是「道」圖式化的表現,亦是象數相合的說理系統。[6] 因此也清晰地說明了「沖氣」的發生機理。

再者在考察河圖洛書的關係時,其數列及數值變化及其所形成的圖式亦充分地反映了陰陽那對立制約、互根互用、交感互藏、陰陽消長、陰陽轉化及自和平衡等特性。並由此充份地認識到「同氣相求,同類相 [7] 應,強弱相資,水火相引」 實為「沖氣」運動的動力來源與法則,並 表現在升浮降沉這氣之動、生長化收藏這氣之用及生長壯老已這氣之表 這三而一之上;從而體現了「道」那「致中和,不相與敵」的最高精神 ─ 這種精神就是事物昌盛之本。故曰「道以生為德」。是以無怪乎為何「聖 人則之」!

把河圖洛書視作「道」生化歸復兩個面向的展現,不但把一個完整 的「大氣化」運動充分地鈎劃出來,對理解與天地同構的人身這「生化 之宇」 的一些問題如《內經》的「陽病治陰,陰病治陽」、衛氣循行;《難 經》的「腎間動氣」,甚或治陰虛以辛熱之品,與及張景岳的「陰中求陽, 陽中求陰」的辨治和用藥思路等,都能得到更直接及明晰的解說;從而使對中醫學中人身陰陽這兩者之關係及其機轉能作出更為深刻的理解。 [8] 在臨床辨治上對「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别陰陽......審其陰陽,以别 柔剛[9]。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定其血氣,各守其鄉......」[10]又當有另 一翻體會。

要言之,透過運用基本的象數義理分析[11],顯明了河圖洛書在排列 及數值上都反映了「道」的本質及其變化。亦更清晰有力地說明了「道」 與河圖洛書之間的關係。河圖洛書以圖式顯明了「道─氣─陰陽─五行─萬 物」間的關係 ─ 即陰陽交感這「沖氣」的運動規律。是以秦九韶在考 察河圖洛書之後亦有「數與道非二本」之嘆喟,其謂:「爰自河圖、洛書, 闓發秘奧,八卦、九疇,錯綜精微;極而至於大衍、皇極之用。而人事 之變無不該,鬼神[12] 之情莫能隱矣。聖人神之,言而遺其粗;常人昧之, 由而莫之覺。要其歸,則數與道非二本也。」[13]

冥冥乎天紀人事,其感而有通焉![14] 最後,借用周易大家朱熹一語作結。朱氏窮讀古經究圖書,在判別諸說真偽上曾說:「熹竊謂生於世,讀古人之書所以能別其真偽者,一則 以其義理之所當否,而知之;二則以其左驗[15] 之異同,而質之。未有捨 此兩途[16] 而能直以臆度懸斷之者也。」 [17] ─ 是治經學,以致是一切 學問之所依止![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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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詳見下文〈取六棄八 ─ 《內經》的智慧〉。

[2] 亦有作右列所示之斷句:「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3] 「妙者,微之極也。萬物始於微而後成。」王弼注。

[4] 此兩句之斷句有二:有斷於欲前,有斷於欲後,其義不同,今先從後者,取王弼之意。標點斷於欲前,是援物入情的角度;斷於欲後,是以情通物的角度。 

[5] 此「元」有版本作「玄」。

[6] 秦九韶在其《數書九章‧序》中,把於其時天下之數分為兩類:一為內算如天象(如綴術)、太乙、 六壬及奇門遁甲,這些內算但言「其秘」;二為外算,如《九章》所載,即周官、九數及系於方圓者 等吏術。他同是強調內外是相對概念,並謂「其用相通,不可歧二」。 另外,同餘數理論,即「大衍求一術」亦為秦九韶所首發,刊於《數書九章》,為第一章。

[7] 此四言,乃「禮」之別表,聖人之所則者也!如社稷人倫能以此為義,不亦大同?然觀今之世代,「同 氣不相求,同類不相應,強弱相傾,水火相敵」,此即逆於道。如是,豈有不亡之理?

[8] 陽為主,陰為從。雖謂陰陽相待,但不以貴賤分。然陽主動,陰主靜。是以知事識物,必本於陽。 動之將發,賢者當察其機;機者,動之微。是以為何醫道兩者,皆以陽為先。

[9] 喻「不及、太過」是也。

[10]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11] 象者,示陰陽上下左右交午互置及五行之升降也;數者,計陰陽量變易及大衍求一之數也;義理者,明「復命於道」之所由也。

[12] 流於天地之氣, 即造化也。

[13] 秦九韶,《數書九章‧序》。由大衍求一術章所見,古數的運籌亦依賴空間概念的運用。算盤這種古計算工具亦一樣 ─ 以空間劃分決定數值。這亦是「象」的其中一種運用方式。另從行文,也感受到秦氏對河洛在其數學探索上的根本性。 

[14] 相應則達是也。

[15] 左驗者,證據、證人之意。

[16] 即以「理」較之,以「事」驗之。

[17] 朱熹,《文集》卷三十八《答袁機仲書‧三》。

[18] 相對於北宋歐陽修在《易童子問》中那顯得有點極端的疑古態度,朱熹的治學態度顯得比較理性及圓融,也更合現代的治學要求 ─ 「以其義理之所當否」,即當下治學之文獻回顧;「以其左驗之異 同」,就是講求事實證據的田野/事實核驗。